卢安克(Eckart Löwe),德国汉堡人,1968年生人,毕业于汉堡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曾经在南京东南大学和广西农业大学留学,此后长期在中国广西农村从事教育研究,是一位广受中国媒体关注的传奇人物。1997年,他在南宁的一所残疾人学校义务教德文,因没办下就业证,被公安局罚了3000块钱。



1999年他又从德国回到广西,在河池地区一所县中学当初中老师,因不能提高学生的考试分数,家长们有意见,学校把他开除了。为了能在贫困学校免费当老师,卢安克在广西外经贸委注册成立了就他一个人的办事处,自己派自己当老师。他先后到了广西阳朔县兴坪镇大坪子八一初中和东兰县隘洞镇的初中教书, 2001年离开隘洞中学,到了更偏僻的东兰县坡拉乡广拉村进行素质教育。







我是极为欣赏我国教育和法律系统的。



能够让许多中学生为学习自杀的教育,不能不算世界一大奇迹。曾感叹于自己过往求学的艰辛,和现在的学生比,那只能用享受来形容。一个极端的出现只会导致令一个极端。所以现在的学生很压抑,狂放的超女和空洞的acosta(据说很阳光,且只会用句号写文章)让他们感受了另一个世界,除了迷恋,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



据说深圳让妓女和警察一起示众了,显然相关部门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听说某法院又被炸了,可见中国民众也不甘落后,知道官司输了要找法院。



有一个人,他关注中国的教育,却没有得到中国法律的认同。



他叫卢安克(Eckart L?/SPAN>we),德国汉堡人,汉堡艺术学院工业设计专业毕业。1992年来华留学,1999年在广西偏远农村义务从事中小学的教学工作。2001年开始,更是一头扎入广西最穷最偏僻的东兰县坡拉乡广拉村(一个不通电话、不通公路、只会讲壮族土语的山村),在这里他教学生讲读书识字。



卢安克是以某教育办事处名义逗留中国的,因此6年期满必须回国。而为了留在中国,在回国前一个月,据说卢安克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被拒绝了。



被拒绝的理由很简单:卢安克必需在国家一级单位工作4年以上,才能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或者他是为中国做了特殊贡献的人。



显然卢安克与“为中国做了特殊贡献的人”相差甚远。



法律在这一刻显示出它的威严与不可抗拒。



卢安克于2006年8月返回德国,据说他在给中国朋友的一封电子邮件里如此写道:“……到了德国,我就觉得好像德国人是在梦里生活的,好像德国社会是在传说里的,并不是在现代世界里的,什么都是理想中的,根本不存在现实的……”



从此,卢安克活在了梦里。



我们依然活在完美的教育和完善的法律体制里。



(p.s.本文猜测成份过多,请博友在独立思考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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