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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茂东1966年8月2日-),网名郭飞雄(或郭飞熊),中国维权人士。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独立作家。因维权行动被中国政府逮捕。

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来并入江汉大学)工作。

1991年南下广东,从事多种职业。

1993年2001年主营民间出版,后以写作谋生。

2005年4月底,因为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议游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15天。

2005年7月,作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间维权工作。7月底,参与太石村罢免事件,提供法律咨助,他在第一时间在个人网志上向网络读者们提供太石村事件进展信息。9月13日晚被广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进行了绝食抗争。系狱期间,他就囚犯被强制劳改上书广东当局。2005年12月27日被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而获释。

出狱后,他公开描述了其在狱中的经历,特别说明了审查人员对他进行过刑讯逼供。此后郭飞雄一直被当局和不明身份者跟踪与干涉。2006年2月3日郭飞雄在试图拍下秘密跟踪者时与后者发生冲突,被派出所带走,在所内被强制滞留10多个小时。2月4日零点30分左右,被放行的郭飞雄在派出所大厅被秘密跟踪者当着警察的面拖出,实施了殴打。此事促使高智晟、郭飞雄以及其它维权人士发起绝食接力活动

高智晟因发起绝食接力活动在2006年8月被捕,郭飞雄展开营救活动。随后在广州被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指控他五年前做书商时涉及非法出版,但他向律师透露当局审讯内容多围绕高智晟与太石村。郭飞雄已被拘押间有两个月被送往辽宁看守所关押。该案前后经过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7年5月15日,广州市检察院决定起诉郭飞雄[1]。郭飞雄秘密关押期间遭受包括"用电棍击打男性生殖器"等方式的酷刑逼供。2007年11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裁定"非法经营"罪名成立,判其有期徒刑5年及罚款4万元。多个人权组织强烈谴责裁决不公,对他的审判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着严重缺陷,认为当局是假借经济罪名对异见人士进行政治迫害。[2]

2009年8月15日,郭飞雄委托的律师刘士辉被剥夺执业资格,据称是经司法局向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压所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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