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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唯一值得我们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第一部分

  1,申请游行及事后陷阱

  2005年4月25日下午4点,我持身份证和北京市暂住证到北京市公安局
办理"五月四日举行反日入常游行"的申请。在快到市公安局前15分钟,
我便电告我的法律代理人、著名学者范亚峰,请他在15分钟以后帮我将《
申请书》贴在燕南社区,以推动反日入常运动的法治化。
  到了市公安局后,接待的干警说,办理游行登记的单位在位于功德林
的市局治安总队。我便打的赶往治安总队,向值班干警递交了游行申请,
并作了登记。在与我争论了大半个小时后,值班干警告诉我,由于我的暂
住证未满半年,按游行示威法《实施细则》第15条,对我的游行申请不予
受理。我回答道:不管这个游行示威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文制定得是
否妥当,你们的确是在依法办事,对此我表示感谢。此后我便离开了治安
总队。
  大约两个小时后,离我在外吃完晚饭不久,有一位陌生人给我的手机
打来电话,称是某大学三年级学生,愿和我一道在明日前往市公安局办理
游行申请。我告诉他,申请游行将可能给他的前程带来种种麻烦。他回答
没有问题,且要求与我立即面谈。我答应了。此后又陆续接到他的几个电
话,或声称未带学生证,或声称明日要带女朋友一道来。我意识到这是一
个陷阱,便告知他,我不可能见一个没带证件的人,你明天自己直接去市
公安局办理申请吧,恕我不能奉陪。此事到此结束。
  回到家中,我一直忙于撰写和发布《外维国权内维人权--关于保钓
联合会北京总部被查抄的声明》。至次日清晨才入睡。

  第二部分

  2,不速之客来到家中

  26日中午我才起床,洗漱完毕并处理了一些事务后,我下楼去吃饭,
在大楼外面被几位大汉截住了。
  "你是杨茂东吗?""我就是。"我意识到,危险的时刻业已降临。
"我们有事要找你谈谈。"大汉说道,"就到你的家里谈。"
  我答应了,转身返回住处,众大汉紧随而入。坐定后,经我的要求,
为首的三人出示了证件,是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文保处干警。他们要求
我解释为何要申请游行。
  我向他们指出,他们无权要我解释这一问题。只有市局治安总队有权
。但昨日我已在治安总队说得很清楚了。
  他们说他们有权,他们也是奉命行事,希望我不要为难他们。我说,
在我们双方都作了声明之后,为了不让你们个人为难,我愿意和你们聊一
聊你们感兴趣的事情。于是他们问起为何游行、有无其他动机、出了乱子
怎么办等问题,我都作了解答。
  约在中午一点半左右,一位去而复回的国保人员向我出示了传讯书,
要我在上面签字,我称传讯我是非法的,拒绝签字。随后我被带走,坐车
近一小时,来到京城近郊一个没有任何招牌的院子里。

  3,传讯到国保大队文保处

  在门房处,三位新的国保人员对我进行询问。我对他们说:你们这样
做是违法的,我拿身份证去市公安局申请游行,不批准就是了,为什么要
将我带到这里?不管你们这样做的主观意图如何,客观上都起到了帮助日
本右翼减轻压力的作用。对方为首的王先生受此刺激,也上了火,向我发
起了强硬反击,称我意在图谋不轨,公安机关有权传询你。有人举报你在
申请游行未获批准后,继续在煽动大学生游行。我指责他们窃听公民电话
,他们称没有,是有人举报。我说,我这人说话向无漏洞,我昨晚与那个
自称是大学生的人谈的都是今天拿身份证去市公安局申请游行一事,没有
说一句违法的话。王说,那你为什么说些学校老师劝阻之类的话?我说,
对,我就是要告诉他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要他考虑好后再作选择。
  王的手上拿了一叠打印文件,有我的游行申请书,也有那份《关于保
钓联合会北京总部被查抄的声明》。他问起燕南网的游行申请是谁贴的?
我回答,当然是我让人贴的。他问昨晚《博讯网》上的那份游行申请是不
是我发的?我说不是。后来又想了想,说,我今早给几十位朋友将此份申
请书寄出,前面都加了题记,说"昨日下午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办理
游行申请,因暂住未满半年,而被不予受理。总的感觉:公安人员是严格
依法办事,交流相当愉快。"我已记不清我的信箱有没有博讯的电子邮件
了。请问博讯那里的是昨晚贴出的,还是今天上午贴出的?如果是今天上
午,也有可能是我发过去的,被编辑截去我的题记发表了。反正有这种可
能。王一会儿回答是昨晚,过了一会儿又回答是今日上午。不久便起身,
喜出望外地对着手机讲,他已经承认博讯的那份是他发的了![注1]
  回来后,王又说,政府对中日关系处理得很好,你们做自己的事,管
这些事干什么!我说,作为公民有权利管中日关系问题,国家领导人是人
民公仆,公民有权利监督和批评公仆,申请游行示威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
利。你们现在传唤我是违法的。
  王说,政府历来是依法办事的。你敢说政府违法吗?
  我说,政府所有的做法都是在依法办事吗?那么,为什么要在燕南网
友举办学术研讨会的第二天,就把保钓组织的办公室查抄了?为什么要搬
走人家的三台电脑?说是要追查那天会议的组织者,网上写的很清楚嘛,
组织者就是我,还要到那里去找组织者?为什么要关掉爱盟网,这不是镇
压言论自由吗?对待冯锦华先生和保钓人士这样粗暴,公平吗?你政府为
了国家利益,需要保钓人士登上钓鱼岛宣示主权,就让人家去,让别人冒
着生命危险登岛;有一次出海,政府觉得出于它理解的国家利益暂时不需
要,就把人家拦回来,当地边防派出所还将保钓人士张立昆先生等人戴上
手拷游街,就没有别的方式待人吗?这次又这样对待保钓人士和爱盟网,
不尊重人家的公民权利,践踏人家的言论自由,难道不违法吗?
  王等听了,只是默然以对。
  我说,你们禁了多部电影,人家抗议了,没有用,就算了。你们禁了
多部书,人家抗议了,没有用,也就算了。你们关了多家网站,人家抗议
了,没有用,就算了。但我不同,你们要是敢禁我的书,敢关我所在的网
站社区,我是不会仅仅只去打官司的,我知道法院不会受理,我还会直接
到中南海门口静坐抗议!让你们把我劳教几年,或者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把
我判几年,我愿意坐牢!好让全中国人都知道你们的丑!
  听了我的话,王高兴地趋身对书记员讲:快记下来,快记下来,这重
要![注2]
  在这中间,王等打来了盒饭让我吃,被我拒绝了。
  此后,他们将我带进了办公室,由另外几人进行询问。我对主问者说
,只有你承认你们传讯我是违法行为,我才会为了你们个人的工作需要与
你们聊。主问者气得转到电脑前玩游戏去了。另几位激切地指责我不懂法
。我称传讯我需要理由,就好象警察无权在大街上随意拉住一位过路人,
说他有贩毒嫌疑,将他传唤到派出所讯问。对方说,警察传讯人,不需要
理由,你作为公民就是应该配合。他们的意思可能是指传唤属最轻微事件
,不需要明确的证据去证明你有疑点存在。
  说话中他们给我拿了矿泉水,我连喝了好几杯。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又进来了几位,宣称要送我回家,要我在笔录上
签字,被我拒绝了。前面在我家和在门房的笔录,也都被我以"你们的行
为是违法的"为由而拒绝签字。

  4,被拘留时宣布绝食绝水

  在面包车上,他们宣称要将我先送到一个地方,去找一位大学老师,
好好和我交流交流。然而在面包车拐向一片林子的路口,我看到了"北京
市看守所"的牌子。我明白了!
  面包车在北京市看守所门内停下,我被要求留在车上待着。过了很久
,一位警察拿着一张纸前来向我宣读:"杨茂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某某条规定,现在对你实行刑事拘留!"
  他没有将拘留通知书拿给我看,也没要我签字。我坐在车后听得十分
清楚,拘留通知书上没有讲到"因……"(理由或嫌疑)。
  我回答说:"对我的拘留是违法的,我从现在开始绝食绝水。"过了
一会儿,那人又拿来一张纸,宣布对我的住处实行搜查。我被押下车,但
没有上手拷。
  在看守所登记处,我身上的全部物件(包括现金、名片、钥匙等)都
交了出去,有警察拿来一张"犯罪嫌疑人权利通知书",要我签字,并问
我是否遵守监规。我拒绝签字,激昂地回答我不会遵守,我是因为拿身份
证到公安局申请游行被拘留的,我是政治犯,我要求给我政治犯待遇,那
样的监规我就会遵守!"
  警察回答:"中国没有政治犯,只有刑事犯!我们看守所也没有权利
不执行中国的法律。"

  第三部分

  5,第一次提审

  主管我的案子的是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预审处。他们直接从看守所
登记处将我带到了预审(六)号房间,对我进行第一次提审。
  主审人是警官A,一位与我年龄身高相仿、略略有些谢顶的男子。旁边
坐着年轻的书记员警官B。警官A问我的姓名,我回答了。问我的户口所在
地,我说身份证上有。他有些生气,说你既然来到这里,就应该配合公安
机关,把你的问题查清楚。
  我说,我不会配合你们。我是因为拿着身份证去公安局申请游行,被
抓到这里的。抓我是践踏公民权利的严重违法行为。我是完全无辜的。(
我轻轻地用手指点了点他)是你在审我还是我在审你?表面上我坐在这里
,你在提审我;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法律,永恒的自然的正义的法律,按
照这种法律,是我在审你。因为,我是无辜受害者,而你,不过是在为胡
乱抓人的专制者做帮凶!
  警官A可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幕,气得暴跳如雷,对我大骂不止……
继而又勒令我必须回答问题。我沉默良久,抬头对着对面天花版的一处可
疑物件说到:那里是摄像镜头吧,请听着,你们为什么要干违法的事情呢
?为什么要胡乱抓人呢?你们肯定是怀疑我想图谋不轨吧,怀疑我背后有
什么秘密政治组织指使吧,想把我抓起来,好揪出一个网络是不是?你们
打错了算盘!你们这些昏庸官僚的家伙,你们为什么不去看看我的文章,
我历来都是不赞成政治化倾向、主张法治优先的,我赞成官民良性互动,
推动有序的政治改革,反对动乱和崩溃,根本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一套,你
们为什么要无故抓人呢?
  你是不是神经有毛病?警官A喝道。杨茂东,你给我停下,你再这样下
去,信不信我可以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我微笑着嘲讽了他,他又激动地
站起身,不停地对我厉声喝斥。
  外面有人进来了,是比我年轻几岁的警官C。他问,刚才好象吵得很厉
害啊?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警官A,没有说话。警官A的神情有些不好意
思,转身出去倒水。警官C坐下,与我聊起抗日游行的是与非。我强调,这
些我已经与国保谈了两次。我愿意再重复一遍。我申请游行正是为了推动
反日入常的法治化。我有能力组织七八千人,但只写一千人,正是为了维
护秩序。我一直是非常反对打砸行为的。所以游行标语里没有容易导致偏
差的"抵制日货"之类的提法。警官B饶有兴趣地问起我为什么反对"抵制
日货",我讲了三种理由:一、出于中国的就业需要。日本的投资、产业
链带动、中国商品出口日本,为中国创造的就业机会是数百万个,甚至上
千万;二、出于引进技术的需要,目前正是中国从日本引进先进技术的高
峰期;三、抵制日货大面积推广开来,只会削弱日本左翼和主张中日友好
交往的力量,加大日本右翼对日本民众的影响力,等等。警官C认为有理。
警官A早已回来了,改用柔和语调加入谈话,我也没有拒绝。不久警官C走
了。
  6,见律师、绝食与声明自由民主信仰

  警官A正式问我,4月22日的燕南网友会是怎么回事?三味书屋的中日
关系讲座又是怎么回事?这里全都有记录!有没有人指使?到底是哪些人

  我回答:我要求见我的律师,我已经请好了,是京鼎律师事务所的张
星水,社科院的学者范亚峰是我的法律代理人。请你们通知他们来见我,
我见了律师后,就会正式回答你们的提问。
  警官A说:见不见律师要由公安机关决定。律师不是你说要见就能见的
。要由公安机关根据情况决定让不让你见律师。
  见律师是我的基本权利。我说。在未见律师之前,我是不会回答你们
的正式提问的。不信你们等着瞧。
  警官A无奈。不久又出去倒水,回来后换了一个话题,与我谈起中国历
史。不能不承认,此人的知识面颇广,说起不少事情头头是道,的确属于
知识型人才。我简单地谈了一些我对历史、军事、战略、中日关系诸问题
的思维。一旦他将话题扯及一丝属于"正式提问"的内容,我便立即闭口
不言。
  时间不断地过去,我感觉坐了很久很久,在被锁住的椅子上不断地变
换姿势。我问书记员警官B现在几点了。警官A连忙轻声示意警官B不要回答

  不久二人轮流出去吃饭,说明此时已到27日中午。警官A回来后给我打
了一份盒饭给我吃。我拒绝了,说昨日在车上已正式宣布绝食绝水。我告
诉他,我绝食绝水是要向那些违法抓我的决策者表示抗议,他们可能是北
京市公安局负责人,也可能是他们的上级。我要绝食绝水15天,我从小在
农村长大,能吃苦,身体常年不生病,受得了这些。
  他说,绝食绝水到了一定阶段,将引起身体内部器官不可逆的反应,
甚至出现生命危险。我说,我的身体强壮得很,肯定能挺住15天。他说你
不要过于自信。我说如果我在这15天中,向你们说我的身体内器官这儿不
舒服那儿不舒服,我就不是一条汉子。况且我既然到了这里,就不想出去
了。如果我出了意外,做了孙志刚,也挺好啊,正可以让外面的维权人士
和自由主义者拿来作为个案,用来推动法治大局,帮助民众真正地享受游
行示威的权利,享受抗日的权利。而且,象我这样申请抗日的人士死在监
狱里了,还可以让那些决策抓我的家伙出丑,我一个小人物,能起到这样
的作用,不是挺好吗。
  (孙志刚兄弟,我借重你的威名了,我不希望做你,但我在那时真的
已做好了做你的准备。我们都是烈性子的湖北佬!)
  他说,你恐怕是想将来出去后炒作自己,好出名吧。我说如果推动了
大局,随便出点儿小名,又有何不可。但我既然愿做孙志刚,便证明不是
为了名。在生死问题上我相信佛家,人死如灯灭,死了便万事皆空,要那
些虚名又有何用。但是,过了几十年后,我的后代提起有我这么一个祖先
,因为申请抗日游行而死,他们也会觉得光荣。所以,当我身体垮了、走
向完蛋时,我心里多少会产生一些轰轰烈烈的感觉。
  他说,这都是你作为写小说的人的文学想象,我们是不会让这一幕发
生的。政府对你的生命是负责的。真正到了危险阶段,会采取强制进食,
比如鼻饲,保障你的生命安全。我说,我相信你们会这么做,对此我表示
感谢。但是,我还会坚持绝食。什么事情总还会有意外吧。我不愿出意外
。但并不担心出意外。只有这样才会对那个胡乱抓人的家伙施加一点儿压
力。
  他说,你完全不必这么做。你既然进来了,就应配合我们,有什么问
题讲什么问题,我们查清楚了,如果发现你没有什么问题,也不会冤枉你
的。我说,抓我本身就是冤枉我。根本不该抓我。他说,你把问题说清楚
了,早解决对你也好。我说,干嘛要早解决呢?晚解决不也是挺好吗?你
们随便给我找个罪名,判我个三五年,我呆在里面,外面的维权人士和自
由主义者正可以拿我做个案,来推动法治进程,我不是可以发挥更大的作
用吗?
  他说,你说的不是真心话吧,只是拿话来堵我们吧。你心里肯定想着
早点出去。我说,你们哪里能够想象得到一个有信仰的人内心世界里的真
实想法呢。我信仰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这是一种开放的思想信仰。
我既然信仰了它,就愿意实践它。现在你们违法抓了我,正是我借以推动
法治大局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我怎么会放过呢。在未来的几个月,甚至几
年里,你将有机会看到,我是不是会表现出害怕、着急;你们将看到,我
会一直这样,不断地开心地笑着,我是真的开心,因为这正合我意。就是
绝食出了意外、快完蛋以前,我还会这样开心地笑着。
  警官A说,你是在夸大你个人的作用吧,你有能力去推动什么大局。我
说,当然有。我个人是渺小的,但维权派自由主义是强大的,那些有信仰
的、敢于实践的人多得很。在孙志刚案、孙大午案、杜导斌案、黄静案、
南都案中,他们显示了力量,借助个案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我
也是其中一名参与者,维权派自由主义很多都是我的朋友。由于警官A对这
几起案子不大熟悉,我不得不做了一些解释,继而又向他解释起自由主义
的基本主张,说明自由主义正在向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不断渗透
着。
  似乎又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他们又给我打来了一份盒饭,还放了一杯
可乐,我都拒绝了。
  新来了两位警官,一位是头发花白、年龄有50多岁的警官D,另一位是
年龄好象在43-46岁之间警官E。警官D劝食未遂后,又与我聊起中日关系
,我耐心地将前面说过三次的话,再一次讲了一遍。警官E只是在一旁静静
地听着。警官D劝我配合,我仍要求见律师后才正式回答问题。

  7,"公民不服从"的一次实践--要求政治犯待遇

  他们走后,警官A再次上阵,从他的自学成才之路讲开去,我基本充当
着听众。警官A又不断地劝我喝水,后来他们有意将室内人全部撤走,给我
制造独处可以偷偷喝水的机会。我当然明白这套把戏的用意,在他们走后
为了避嫌连头都不抬。警官A只好回来继续闲扯。我感觉身体越来越难以承
受(事后估计,这次提审持续了约20个小时左右),便提出能否找一处能
躺下的地方,随便睡一下。警官A压抑着内心的喜悦,应承着出去张罗。回
来后告诉我,已找好一处监仓,条件相当不错,正在为我准备被褥。
  我想考验的时刻到了。我声明只接受政治犯待遇。并且说,我有朋友
曾经蹲过监狱,他们告诉我,刑事犯的监仓到了夜间出于人的自然需要总
是说脏话做脏事,我作为申请抗日被抓的人,绝不接受处在那种丑陋环境
下。我要求政治犯待遇,单独关着。警官A说,中国没有政治犯,看守所也
无权给你安排,里面不象你想象的那样。你去了后就知道了。我说我不会
去,宁愿一直呆在这里。
  警官A出去叫来了几名看守所中队长。他们厉声质问我是不是不服从监
规。我声明不服从,要求政治犯待遇。他们说你不服从不行。我说好,我
只接受武力解决,我希望你们将我戴着脚镣手拷送进刑事犯的监仓,但在
这之前,我要反抗,我知道我的反抗会违背你们的规定,我推你们打你们
是袭警,你们打我制服我是正当防卫,我愿意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一阵吵嚷之后,我被七八个警察按在椅子上,双手背在后面戴上了紧
身手拷,双脚戴上了脚镣。他们簇拥着将我押走。但当一名中队长喝道"
把他的背压下去"时,过去文革批斗中的情景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不接受
了,立即坐到了地上。于是七八个人把我抬起向前走。这个时候,我的形
象肯定不大美妙。
  (我要求政治犯待遇的行动出于多年来的深思熟虑,但是关于"只接
受武力解决"、"反抗"、相互推打、"为此承担一切后果"等说法和随
后的做法是否妥当,在真正操作时是无暇考虑的,而且,我因为申请抗日
游行被抓,心中十分愤怒,进看守所时接连与干警发生冲突,对所有我认
为带污辱性的要求一概回绝,对那些威胁我的干警,我直接劝他们学习电
影《烈火中永生》中的做法,拿84套刑罚出来,我愿意全都尝尝,这种激
昂情绪每在面临对抗时刻都会跳出来,肯定对此时展开的"公民不服从"
行动有影响,此时的我不仅已有些偏离享受"重压之下的优雅"的设想,
而且在实践"公民不服从"理念时也似乎显得有些过于强硬了。)
  我被送到负责我将去的监仓的管教办公室。管教警官姓刘,态度颇为
温和,令我对他顿生好感。他说本看守所实行人性化管理,且看守所与预
审处是分开管理的。不久他带路将我送进了410号监仓。
  监仓里已为我准备了地铺。后来我渐渐了解到,里面关的全是经济犯
罪嫌疑人和犯人,都比较文明,不说脏话,相互之间很团结,食物全统一
分着吃,定时集体跑步,生活得颇为乐观积极。这都是我没有想到的。但
是除了最后数日,我基本上很少与大家说话。
  在我的床头早已摆好了食物和水,这当然都是上面安排的。在接下来
的几天,牢友们不断劝我不吃可以,水必须喝,否则身体受不了,可以偷
偷喝点水,他们不会告人。我告诉他们,我是绝对不会作一点儿假的。我
心里十分清楚,我要的正是绝食绝水的真实杀伤力。
  第二天(28日)一早,刘管教把我找去,问我愿不愿意将脚镣和手拷
摘下,如果愿意,他可以立即给所长打报告。我拒绝了他的好意。

  第四部分

  8,反恶法摹仿黑人和对法治秩序的追求

  半小时后,预审处来提审我,还是警官A和B。
  在预审室坐定后,我对警官A说,昨天都是你捣的鬼吧。警官A说,看
你昨天闹成什么样子,服从人家的管理有什么不好。我说,这是我模仿美
国黑人人权运动的做法进行的"公民不服从"尝试,美国60年代初各州法
律还有不少种族歧视条文,比如在车上规定白人坐在车厢前面,黑人只能
坐在车厢后面,这些都是恶法,为了破除这些恶法,黑人人权斗士有意闯
进车厢前面部分,坐在属于白人才能坐的位置上,这样按照法律应该被逮
捕,他宁愿这样被抓,被起诉判刑,但做的人多了,引起舆论强烈批评,
恶法便被废除了。我要求政治犯待遇的做法便是模仿美国黑人破除恶法的
方式采取的行动。随你怎么理解好了。鉴于你昨天的一系列做法侵犯了我
的基本权利,我不仅不会回答问题,而且连与你闲聊都不会了。
  警官A解释说,昨天所以说你"神经有毛病",是因为前面国保的材料
说你情绪偏激,有极端倾向。其实我们还是可以交流的,我也是有耐心的
。接下来他专门挑我可能感兴趣的话题,不停地说着,引诱我与他闲聊。
我没有接茬,感到厌倦时便低声背起了古代诗词。
  过了近两小时,警官A毫无办法令我开口,只好下去,换上了警官D。
现在是正式面对警官D。我便首先告知他,我是完全无辜的,抓我是严重违
法行为,现在不是你在审我,而是我在审你,(我用手指了指头顶)在那
里,有一个永恒的事物存在着,中国人叫"上天",西方人叫"上帝",
阿拉伯人叫"真主",他们在那里昭示着永恒的自然的正义的法律,通过
我这个无辜受害的人,在审判着你们。看得出,我的话,对这位年长者产
生了一定程度的震撼。我接着告诉他,我是完全无辜的,所以要通过绝食
绝水表示抗议。我是主张法治的,对于大多数良法,我愿意遵守;而对于
恶法,我是要反抗的(暗指要求政治犯待遇一事)。他要求我回答一些"
正式提问",我说,我要求见我的律师,未见律师之前,我是不会回答的
。于是他便绕开这一话题,转向谈起"反日入常"游行,直接指责我意在
破坏社会稳定,制造社会动乱;指责我所主张的自由主义实际上乃是无政
府主义。我于是开了腔,向他指出,我的游行申请目的是为了促进抗日运
动的法治化,是为了实现权利,建立秩序,防止出现混乱。我是坚决反对
"稳定压倒一切的",它实际上将压倒人权,破坏秩序。自由主义不是毛
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所误解的那样,而是一门严肃的久远的政治理论,
根据我的温和保守的自由主义立场,我以为有三种秩序--法治秩序、政
府秩序、民间自治。我所推动的反日入常游行,实际上是追求法治秩序,
绝不是在破坏稳定。鉴于对方对这些提法不甚了解,我便一一作了解释。
在这中间,警官E也来了,在一旁听着。
  警官D把话题转向昨晚我与看守所干警的"冲突",说我太不象话。我
便将美国黑人硬闯白人车厢的故事讲给他听,说我这是深思熟虑的行动,
意在破除恶法。警官D突然指责我有意挑逗警察打我,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
,我愤怒了,将这一人身攻击还了三次,并立即要求对方道歉。我说,我
昨日对你很敬重,因为年龄大,尽管我不见律师不回答提问,但今日仍和
你作了闲聊,但想不到你竟有意歪曲我的意思,对我进行丑化,将我没有
的想法说成是我的真实想法。你现在来审我是件不光彩的差事,但你毕竟
是吃这碗饭的,我理解你,但你竟然有意构陷我,想借此立功,这就是在
有意地做专制者的帮凶。那我对你就不客气了!
  其后对于警官D的所有问话,我都报以沉默。良久,两人退出,又换回
警官A。我带着愤怒的情绪一直目光灼灼地盯着警官A,两人目光对视着,
直到他很不自在地移开视线。从这以后,直到被放出,对所有的主审者,
我都一直正视着他的眼睛,几乎一眨不眨地,看得他们很不自在。

  9,绝食第4天绝水第3天被送到公安医院治疗

  警官A说了不少话,我都没有接腔。午饭时间他又打来了盒饭,我拒绝
进食,并告知他们,从4月25日晚上8点后我便没有吃饭,从26日晚上10点
后我便没有喝水,所以今天是绝食第3天,绝水第2天,我的内脏没有任何
不良感觉。下午,警官D和警官E又换上来,问我话,我没有回应,约在四
点左右,他们将我放回监仓。(由于我曾正式警告警官D,不能提审我超过
规定时间,从今天开始,他们似乎都没有超时提审,问时间也都回答)
  晚上8点左右,警官D和警官E又一次提审了我。在路上我拖着铁镣,步
伐有些不稳。到了预审室,我对警官D说,我的身体内脏器官没有任何不舒
服的感觉,但是我的体力衰减乃是自然的规律。你们这样连夜提审,实际
上是在变相行刑逼供。警官D和警官E听了,神色有所变化,匆匆问了几句
,见我一言不发,不到半小时,便将我送了回去。
  第二天(29日)上午没有提审。下午,七八位警官(有预审处警官A和B
,也有看守所胡医生和其他警官)驱车将我送到公安医院,检查发现我的
体内出现了酮体(酸中毒迹象),便将我留下治疗。我接受了治疗,也感
受到这里的医生护士还是比较讲人道主义的。但为了安全起见,医院里干
警将所有病人的左腿和左手日夜都用铁镣锁在床上(据说冬天也是如此!
),比在看守所监仓里要不方便多了。我在医院里呆了4月30日和5月1日两
个整天。由于胃口较差,每顿只能吃下少量的一点饭食,整个住院期间进
食不超过2斤。经我一再要求,5月2日上午,市看守所来人开车将我接了回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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